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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06-05 15:54:47 点击:


校党发〔201818


校内各单位: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经2018515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66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2018522










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

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落实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吉林大学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做好落实工作的意义

反对空谈、强调实干、注重落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围绕“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出了“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等重大部署。只有把抓落实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推动落实工作日常化、规范化、机制化,才能抓住和用好机遇,赢得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落实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落实中央重大部署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巩固整改成效的各项举措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持续整改任务。

(二)落实上级和属地政府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和吉林省、长春市等相关地方政府的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举措时限,确保落实到位。

(三)落实学校重点工作任务

以学校工作要点、“双一流”建设方案、“十三五”规划等学校重要文件为抓手,结合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当年工作当年完成不欠债,长期工作阶段完成不误工。落实好党委全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会、校长办公会议和校领导专项工作会议决定的专项工作,校部机关根据学校安排布置的专项工作等,都要统筹安排,逐一推进落实。院级党委会议、院级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各项工作,也要一一抓好落实。

(四)落实事关师生切身利益诉求的临时性工作

师生事无小事。要下基层、走一线,主动了解掌握师生所需、所想;要勇于担责,积极回应和解决师生所诉、所求。以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等师生反应问题渠道为抓手,落实领导批示,依规快速办理,对待师生合理诉求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三、健全落实责任分工机制

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吉林大学委员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校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领导按分管领域负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吉林大学基层党委会议事规则》《吉林大学院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健全院级集体领导、党政分工负责、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每项工作都要有牵头领导、负责人员,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校党委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

明确措施。落实工作的举措要具体、清晰、可操作。不讲虚原则、不喊空口号,要有量化指标或成效要求,过程要留痕,成果可考核。

明确时限。落实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明确,每项工作都要有时间表、进度图。确需长期推进坚持的工作,要做明确的阶段性目标要求。

四、健全落实统筹协调机制

健全校部机关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校部机关职责权利,明晰分工。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主责部门牵头召集,配合部门积极协作,相互补台、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常设领导小组、委员会作用,统筹推进专项工作。

健全校部机关与教学、科研单位沟通协调机制。校部机关制定政策要广泛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强化重心下移、分类指导。运用好“放管服”改革成果,科学有序下移管理重心。根据校内各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发展步骤、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

五、健全落实法治保障机制

坚持依法治校。进一步优化大学治理结构,梳理治理制度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吉大特色、充满活力、科学高效的一流大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法律事务队伍,建立法律事务管理和服务机制,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依法有效避免法律风险、化解法律纠纷、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权益。

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巡视整改制度成果,对标新要求完善制度体系。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吉林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修订《吉林大学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指引》,不断加强以《吉林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合法、科学、明确、系统的规则制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责任监督公开透明。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校内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经常性地开展教育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


六、健全落实督查督办机制

健全日常督办与专项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校内督办工作相关制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学校工作要点和党委全委会议、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决策事项要定期督办,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相关责任部门对上级组织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任务安排以及学校专项工作协调会、推进会决定事项要开展专项督办,专人负责、一督到底。各院级单位要围绕学校党政、校内部门布置的工作及时开展内部督办。

健全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校内各单位要根据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向学校反馈落实工作的进度、问题、成果。责任部门要主动掌握工作进展和动态,对相关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纠偏纠错。健全单位自查、总结上报、部门检查、专项督办、指导落实的工作机制。

健全工作调研和督查督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学校调研工作相关制度,结合调研开展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

健全传统督办方式和新媒体督办方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发挥督办通知单、现场办公会等传统督办方式的作用,积极开发利用新媒体平台,探索网络随时督办、信息及时报送的新督办方式。

七、健全落实奖惩机制

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部门,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对抓落实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晋升职级、评奖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大胆尝试。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奋勇争先,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将落实工作的成效,纳入单位、个人考核重要指标。

健全通报制度,定期向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汇报落实工作情况,视情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人浮于事、落实不力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八、工作要求

要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把政治标准挺在前、记心间,始终保持与中央同向同行。要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培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工作中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甘做铺垫工作,甘做未成之事。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全面提升落实工作本领和能力。